普洱市紀委結合當前扶貧領域存在的問題,制定出臺《普洱市脫貧攻堅“七個嚴禁”》,進一步嚴明脫貧攻堅工作紀律紀律,扎牢制度的籠子,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工作,嚴防借機向扶貧資金財物“動奶酪”。
普洱市脫貧攻堅“七個嚴禁”的具體內容為:一是嚴禁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,貫徹落實中央和省、市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不堅決,組織領導不力;二是嚴禁搞上有政策、下有對策,落實脫貧攻堅責任不到位,打折扣、做選擇、搞變通;三是嚴禁優親厚友、虛報冒領、刁難群眾、吃拿卡要,對群眾態度蠻橫、惡劣;四是嚴禁騙取套取、擠占挪用、貪污私分扶貧項目資金、涉農資金和涉農補貼;五是嚴禁利用職權插手干預脫貧項目工程,搞權錢交易;六是嚴禁作風漂浮,駐村工作不認真,幫扶工作不到位,不作為、慢作為、亂作為;七是嚴禁欺上瞞下、弄虛作假,搞數字脫貧、虛假脫貧。
普洱市紀委在通知中要求,各級各部門和各級干部要在脫貧攻堅工作中認真遵守“七個嚴禁”,如有違反,將依規依紀嚴肅追責。(蘇賢益)